1.今年石油价格还会跌吗

2.燃油税的改革方案

3.20号柴油一吨是多少升

4.2018年襄樊市渡船燃油补贴明细

5.你可以帮我下一个 农业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 ,谢谢 邮箱:fulifangfu@163

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实施方案_2020年渔业油补最新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0年7月10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均提高100元。调整后山东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元/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VI

汽油

89号

5.26

6750

6715

92号

5.66

7173

7136

95号

6.07

7596

7557

VI

柴油

0号

5.27

5815

5784

+5号

5.17

5693

5663

+10号

5.06

5570

5541

-10号

5.69

6182

6149

-20号

5.95

6488

6454

-35号

6.17

6732

66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6310元和537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今年石油价格还会跌吗

为做好2013年度渔业油价补助工作,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1006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3〕95号)要求,现就我省2013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合会审工作机制

渔业油价补助申报是全年渔业油价补助工作的第一步,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渔业油价补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财务、渔业以及船检、港监、渔政等部门或机构人员组成的油价补助审核工作小组,建立联合会审工作机制,认真核实申报渔船捕捞许可证、检验证书、国籍证书和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有效性以及与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信息的一致性,确保养殖渔船与养殖证持证人相对应,且养殖渔船功率不超过每公顷1.4千瓦,并认真核查申报渔船违规情况,在油价补助申请表中注明扣减比例。

二、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

市、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006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3〕95号)的通知要求,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渔业生产者填报油价补助申请表。申请表要填写完整,经初核、汇总并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审核合格的渔船,进行补助用油量测算。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于2014年2月25日前报设区的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测算、汇总后于3月2日前以书面文件将《中央财政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汇总表》(经渔业、渔政、港监、船检、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和《中央财政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油价补助审核船名册》、《中央财政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船名册》上报省海监总队,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省海监总队会对各市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汇总全省数据,于3月10日前,以书面文件(加盖公章)将全省数据报省厅规划财务处,并使用不可擦写的光盘报送电子数据。

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2013年度因灾灭失以及打捞修缮后继续从事渔业生产的渔船进行统计,填写《2013年渔船灭失情况统计表》,经设区的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连同《渔业船舶灭失证明》和《事故调查报告书》复印件于2月25日前以书面文件报省海监总队。核实渔船灭失情况时,必须核查渔业互保协会灭失渔船理赔记录。

三、养殖渔船审核

(一)养殖证的有效性审核。养殖证仅限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内登记且养殖权期限结束日期在2013年1月1日(含)以后的养殖证,2011年1月1日后手工填写的旧版养殖证为无效养殖证。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对养殖证信息进行逐个核对和补全,确保与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内养殖证信息完全一致。

(二)养殖渔船油价补助申报应严格按照农办渔〔2013〕8号文件要求的填写示例进行填写,不能申报全年油价补助的渔船,必须在扣减比例栏目中填写相应数值。

(三)渔业合作组织、村委会等组织持有的养殖证对应个人养殖船的,应当由渔业合作组织、村委会出具该渔船所有人为其合法成员的证明。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殖船和养殖证权属对应关系进行审查并对结果负责。

四、内陆渔船审核

内陆捕捞渔船继续实行“双控”政策,各市申报2013年度油价补助的内陆捕捞渔船总数和功率数均不能超过2012年度申报基数。

各市上报内陆渔船(含养殖渔船)《船名册》时,请一并上报《山东省××市2014年内陆渔船数据信息备案表》,格式同上年度要求。

五、违规渔船不得补助和扣减补助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补助:

1.非法从事电脉冲拖虾渔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渔业法》禁止作业方式的渔船;

2.登记在册的渔船,其船舶所有人将该渔船船名号套用到其它未经船舶登记、检验的渔船,或登记在册的渔船使用船名号并从事渔业生产的;

3.违反渔业法律法规规定,暴力抗拒渔政执法检查的渔船;

4.年度内二次及以上违反禁渔期规定从事捕捞生产的渔船;

5.未获许可违规进入他国管辖水域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渔船。

(二)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扣减补助:

1、2013年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作业一次的(包括6月1日12:00时未返港休渔渔船)扣减15%。

2、无证进入他国管辖水域作业的扣减20%。

3、养殖渔船从事捕捞作业的扣减20%。

4、跨海区作业被外省查获并通报的扣减20%。

5、严重违反渔业安全生产规定,造成渔业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渔船分别扣35%和25%;

6、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重大渔事纠纷负主要责任的渔船扣20%;

7、违反禁渔区规定、违反专项品种管理规定和违反作业类型、作业场所规定的等违规情形扣减5%。

(三)同一渔船不同的违规案件:

应按照前述确定的违规情形扣减比例予以累加扣减(按规定扣除全年油价补助的除外)。

各级渔政机构在做出行政处罚或协作办案工作中,凡涉及扣减渔业油价补助的渔船,应及时将扣减建议汇总上报本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外船籍港的违规渔船,县(市、区)渔政机构应及时上报市级渔政机构。市级渔政机构汇总后,将本市违规渔船报本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外市违规渔船填写《各市查处外地违规渔船通报表》(附件2),连同本市违规渔船情况于2013年2月25日前上报省海监总队。

六、购置、拆解、新建、灭失或更新改造渔船

2013年度买卖的渔船,当年度在中国渔政指挥系统办结《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的,由买入方申报油价补助,未办结的由卖出方申报油价补助。

燃油税的改革方案

2010年10月以来,伴随美国实施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国际油价呈上涨趋势。2011年初,中东北非局势及相关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刺激市场恐慌,油价大幅攀升。2月22日,纽约市场油价收报每桶93.57美元,当日涨幅为8.55%,创2008年10月份以来的新高。国际原油价格的持续上升将对世界经济复苏构成极大的挑战,特别是对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当前,石油等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以及“热钱”涌入,已加剧我通胀形势,加大我宏观调控难度。我们需要密切关注国际石油价格走势,分析和预判其对我国经济影响,并提前做好相关应对预案。

一、国际油价走势及影响因素分析

(一)近期国际油价走势

2010年5月-9月,受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等因素影响,国际油价在低位徘徊,油价月均值维持在73—76美元/桶窄幅波动。但自2010年10月以来,受美联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影响,国际油价整体持续上涨。10月4日,纽约商品西德州轻原油(WTI)期货收于每桶81.47美元;11月1日,达到每桶83.29美元;12月31日,收盘报89.84美元/桶。

总的来看,2010年国际市场油价年平均价格比2009年上涨28%左右。2011年1月,国际原油价格整体走势依然处于上升渠道。2月-3月份,因阿拉斯加油管关闭、北海原油平台关闭、利比亚引发市场对原油供应担忧,导致国际油价继续窄幅震荡上扬。

(二)影响近期国际油价走势的因素分析

近期国际油价大幅攀升是以下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供求关系因素。一方面,全球经济复苏拉动石油需求增加。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011年全球经济有望增长4.4%,其中,美国增长3%,欧元区增长1.7%;中国和印度经济增长为9.6%和8.4%。尽管增速比2010年有所下降,但呈现“普遍增长”的态势。在此预测背景下,石油需求量增涨预期乐观。欧佩克预计,2011年全球石油日均需求增长将增120万桶,国际石油市场整体需求水平有望恢复到国际金融危机之前的水平。路透社的调查也显示,2011年全球石油日均需求将增150万桶,至8860万桶,主因是发展中国家需求强劲。

另一方面,供给面来看则相对偏紧,增幅难以满足需求。目前全球石油产量大部分来自大油田,随着这些油田逐步老化,其产量呈逐步下降趋势。占世界石油总产量2/3的800个油田的产量平均每年下降6.7%。另外,全球石油新增产能高度依赖的产油组织的供给能力下降。据国际能源署预计,受金融危机影响,全球部分石油开发项目延迟,2011年-2013年间石油产能增量将出现下降。

2、金融市场与投机因素。美国的定量宽松政策向全球释放了大量的流动性,拉低了美元,而美元汇率持续下跌成油价升高推手,石油越来越凸显“金融性”,美元与石油价格之间呈负相关性。美元贬值之后,很多投资者就抛弃美元资产,转向炒作石油等大宗商品,从而推高国际油价的上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最新公布的《石油期货市场月度报告》显示,作为推动行情主力的基金机构不断做多国际石油期货市场。2011年1月,全球基金持仓的净多头数分别为149466手、169085手、166551手和143317手,与去年同期相别增长37.33%、24.63%、23.94%和43.86%。从这轮油价上涨趋势可明显看出投机炒作的行为。

另外值得关注的一个新现象是美元价格与石油价格“双涨”局面。2011年美国的增长速度为3.6%,欧洲增长1.7%,美国同欧洲之间增长差距估计可能大于2%,欧洲较缓的复苏使游走于欧洲的资本一部分分流到美元市场,一部分分流到石油市场,因而两个市场可能出现“双涨”局面。

3、政治动荡、自然灾害等不确定性因素。当前国际地缘政治和自然灾害风险加大了油价上涨可能性。2011年2月22日WTI原油疯涨表明当前中东北非的地缘政治冲突频频发生引发的风险已经扩大,加上其他大宗商品的价格上涨,增强了人们对国际市场原油供给紧张的心理预期,为石油投机活动创造了条件,加上全球流动性过剩、通胀预期升高将吸引大量避险和逐利资金涌入石油期货市场。

对此,专家分析表示:一方面,中东北非危机及可能的不确定性使得市场投机和炒作行为重新升温,可能将继续推高油价。另一方面,只要地缘政治动荡不蔓延至海湾产油国,国际油价不致对全球经济复苏造成严重影响。根据国际能源总署(IEA )数据,利比亚的每日产油量已滑落约100万桶。但是,如果包含沙特阿拉伯先前增加的每日70万桶产量,几乎能全数填补利比亚短少的原油供应。继沙特阿拉伯后,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阿尔及利亚三国,也有望于2011年4月把每日油产量提升30万桶。国际能源署也表示,其原油储备约16亿桶,可保证成员国5个月左右的供应。

此外,受2011年3月11日日本本州岛附近海域发生里氏9.0级地震影响,日本对石油的需求至少短期内将下降,当日国际油价一度下降至每桶100美元以下。但是,由于日本是全球第三大石油进口国,灾后重建将消耗大量的能源和原材料,因此,专家普遍认为,日本地震后油价可能在短期将下降,油价中长期走势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三)本轮油价上涨与2007-2008年油价上涨的比较分析

经分析,本轮油价上涨与2007-2008年有所异同。2007-2008年国际油价经历了一轮大幅度上涨走势,2007年初从每桶约50美元价位,不断攀升至2008年7月11日145.66美元的历史新高。但是,7月14日后,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国际油价迅速走低。2008年,油价在100美元价格之上只是停留了三个月,所以,有分析认为投机大肆炒作是当时油价上涨最直接的推动因素。

本轮油价上涨的因素较多,即世界经济复苏带动原油现实与预期需求增长,供给偏紧、金融市场上美元贬值、投机和政治因素等,共同推动油价较大幅度上涨。从短期看,美元流动性泛滥造成的投机炒作因素也是推动新一轮油价上涨周期的主导因素。

二、国际油价变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一)对宏观经济发生影响的渠道

国际石油价格变化对宏观经济层面消费、投资和出口都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并通过货币渠道对国民经济的产出和价格产生影响。

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三因素分析,对于石油净进口国来说,油价上升将使消费和投资减少,出口下降,因而使国内经济受到不利影响。这种影响落实到货币渠道,国际石油价格上涨产生的影响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石油价格上涨推动总体价格水平上升,而抵消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最有效货币政策是提高真实利率,这会对国民经济造成负面冲击。另一方面,一国货币当局应企业高油价成本补偿的要求,可能会取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以稳定短期产出。从中长期看,货币当局却需不断提高利率以应对通胀预期上升,长期和短期政策的协调和转换可能会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冲击。

(二)对发展中国家的冲击

在历史上的两次石油危机中,国际油价巨幅上升对发达国家经济冲击程度大于其他国家。这是因为石油在发达国家的能源消费结构中比例大,其经济严重依赖石油。国际油价波动尤其影响美国经济,美国经济总量和原油消费量均列世界第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估算,油价每上涨5美元,将削减全球经济增长率约0.3个百分点,美国经济增长率则可能下降约0.4个百分点。

当前,经历两次石油冲击后,发达国家普遍取了应对措施,调整经济结构,发展节能减排,应对高油价的能力大大增强。相反,发展中国家多数正处在工业化中后期,节能产业和替代能源发展慢,单位GDP油耗较高,经济增长对石油依存度较高,应对石油危机的能力较弱。因此,高石油价格可能对发展中国家的冲击更大。发达国家国际权威机构估算,油价上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率的影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5倍,是发达国家的3倍。

(三)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我国1993年开始成为石油净进口国。近年来,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2010年我国进口原油2.39亿吨,同比增长17%,石油对外依存度同比上升三个百分点,超过55%,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进口国和消费国。预计到2020年,中国石油消费总量将达到6亿吨左右。到2030年,中国石油消耗量的80%需要依靠进口。这表明,我国石油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国际石油市场价格变动直接影响我国内经济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剧通货膨胀预期。我国是石油消费大国,受国际原油、成品油价格上涨影响,以石油为能源、原材料的相关行业成本上升,增加了经营成本,导致服务业价格上涨,进而影响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目前,我国通货膨胀形势仍处于较敏感的关键时期。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石油价格持续高涨对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形成压力,强化通货膨胀预期。国际能源署、OECD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研究表明,如果国际石油价格每桶上升10美元并持续一年,我国通货膨胀率将上升0.8个百分点。“通胀”是2011年中国经济的关键词,宏观调控政策的走向直接取决于通胀形势的发展,而国际原油涨价,将使宏观调控难度增加。

二是减缓经济增长速度。由于国际石油价格上涨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是非常广泛的,从生产到消费,从成本到价格,从贸易到投资,都会因石油价格上涨而带来不利影响,因而也会降低经济增长速度。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国际石油每涨价10美元/桶,亚洲经济增长速度就会下降0.8%。摩根斯坦利2004年研究报告表明,国际原油价格每上涨1美元/桶,中国的GDP将损失0.06%。

三是缩小贸易顺差。从进口方面来看,国际油价走高,石油进口越多,外汇支出越大。我国每年进口石油约用汇350亿美元。从出口方面来看,石油价格越高,下游产品生产成本增加,出口产品竞争力下降,出口受到很大影响。从交通运输来看,石油价格越高,成品油价格上升,运输成本增加,推动生产资料及消费品价格走高。这些因素将导致我国贸易顺差减少。

四是消费者压力加大,企业竞争力下降。国际石油价格上涨,与石油相关产品价格上涨,造成更大范围的企业成本增加,给交通运输、冶金、石化、轻工、渔业、农业等相关产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些企业只能将上升的成本向下游企业或最终消费者转嫁,却难以向国外转嫁,这必然使行业利润减少,消费者压力加大,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亏损,企业的竞争力下降,全社会的经济活力也会因此而减弱。

此外,我国未能完全实行与国际接轨油价机制,即根据国际油价的变动来调整国内油价。一方面,如果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涨幅跟不上国际原油价格的涨幅,导致产业亏损,只能向财政申请补贴,从而可能将加大财政压力。2005-2007连续三年,因国际油价大幅上涨,导致炼油业务较大亏损,中石化分别获得100亿元和50亿元、123亿元补贴,而中石油也在2008年年报中披露,当年获得国家财政补贴157亿元。另一方面,当国内油价随前期国际油价上涨后,国际油价却突然下跌,社会舆论对国内油价政策没能及时下调价格产生不满。因此,决策者将在财政压力和社会压力之间挣扎。

总体上看,国际石油价格上升虽难阻我国经济发展势头,但对我国国民经济总体是不利的。若未来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继续增大,不利影响会更大,至于影响程度如何,要看国际石油价格上涨的幅度及持续的时间。

三、相关对策和建议

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站在“十二五”开局的起点上,我们应以更加理性的态度,面对国际石油价格的持续上涨,以及中国对进口石油需求依赖程度的不断提高,取长期与短期兼顾的综合配套措施来积极应对国际石油价格上升对我国国民经济的不利影响。 

从短期来看,密切关注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控制好由外及内、由下游向上游产品传导途径,控制好通胀预期。一是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控制通胀影响。综合考虑石油行业和相关各方的承受能力,利用更完善的补贴政策和消费税杠杆来平抑是油价格上涨的压力,并减轻消费者负担。二是加快推进税改革,积极引导更高效的石油消费模式。切实按照201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进一步推动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取有效措施引导更高效的石油消费模式,通过财税改革推动向节能降耗发展方式转变。另外,只有在非常时期,可以考虑通过行政手段强制剥离中国石油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联系,使用价格管制和财政补贴措施,稳定国内油价。

从中长期来看,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降低石油依赖,加快国家石油储备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海外原油生产能力、建设多样化的能源通道和运输渠道、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多方面的应对措施之外,更要积极参加国际能源合作。伴随第二、三次石油危机冲击,国际石油合作机制在欧佩克和国际能源机构的框架下得以发展并不断完善。充分利用国际能源多边合作机制确保石油供应安全是我国的必然战略选择。当前,面对强大石油价格冲击,我国面临的最严峻形势是有“中国需求”却没有“中国价格”。我国需进一步加强与欧佩克的12个成员国、国际能源机构覆盖的28个石油消费国以及印度和巴西等新兴经济体在内的国际能源合作,参与制定新的全球稳定能源市场机制,提高国际石油价格、供应、需求等信息透明度。

我们应在国际舞台上发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声音,坚决消除“中国应为国际油价上涨负责”等错误言论,并指出,中国的经济增长和石油储备并非导致很多国家不得不接受高油价的状况,国际油价上涨是多种因素导致的,中国是高油价的受害者而不是制造者。同时,警惕西方某些国家制造的“石油讹诈”,寄希望中国迫于石油等和原材料进口费用高涨,最终将向西方做出人民币汇率升值方面的让步。

借鉴国际做法,抓紧建立和完善国内的石油期货交易市场,通过远期合同来规避石油价格波动风险,充分发挥石油消费大国的需求优势来影响国际油价形成。我国石油产业应进一步借助各种平台走向世界石油市场,坚持独立发展、多边合作的石油合作之路。

20号柴油一吨是多少升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总体思路

规范收费行为,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依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资金;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 关于燃油税费改革

(一)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安排。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三)成品油消费税收入的使用。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建立和完善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反映石油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节约和环境保护。 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原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国家将继续对成品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 国内成品油价格按完善后的机制运行后,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安排,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各地要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相关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妥善安置交通收费征稽人员。在地方各级人民统一领导下,多渠道妥善安置,中央相关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二)确保取消收费政策到位。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后,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消收费政策落到实处,严格禁止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加强油品市场监测和监管,严厉打击虚销售偷逃税款、油品走私、经营冒伪劣油品以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2018年襄樊市渡船燃油补贴明细

190号汽油 4.99 5.80 93号汽油 5.34 6.20 号汽油 5.68 6.60 0号柴油 5.29 6.23 国家发改委宣布,6月20日起,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原价5.34元/升的93号汽油上涨0.86元,至6.2元/升。针对调价,发改委决定,7月起城市低保人口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5元。 6月20日,许多汽车在中国石化北京鲁谷加油站等待加油。6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自6月20日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以下为国家发改委对此次油价调整的官方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6月20日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自7月1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指出,近一段时期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度攀升,特别是今年2月中旬以来涨速加快。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矛盾加剧,企业加工和进口亏损严重,大部分地方炼厂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供求矛盾突出。为逐步理顺价格关系,保证国内成品油供应,促进石油节约,决定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指出,为减少调价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控制调价连锁反应,对此次成品油调价增加的支出,取以下综合配套措施:(一)对种粮农民、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实行财政补贴。其中,对种粮农民在今年已增加的农资综合直补的基础上,财政每亩再增加5元补贴;(二)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实行财政补贴,运输价格不提高;(三)从7月份起,城市低保人口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5元,农村增加10元;(四)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负担解决,价格暂不调整;(五)液化气、天然气、铁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各项补贴资金中央财政即日下拨各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明确,此次电价调整,对城乡居民用电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市)用电价格也不作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还指出,目前煤炭价格水平较高,为防止煤、电价格轮番上涨,自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临时价格干预期间,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不得超过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有关石油、电力、煤炭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加强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取多种措施,严格控制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对市场的影响,加强成品油、煤炭、电力价格执行情况和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防止搭车涨价;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及造谣惑众、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你可以帮我下一个 农业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 ,谢谢 邮箱:fulifangfu@163

关于2018年度渔船渔业油价补助的公示为加强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根据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海计[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8年渔业油价补助专项资金相关发放信息予以公示。我市海洋捕捞机动渔船和养殖机动渔船的油价补助严格按照江苏省《关于做好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海计[2016]4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统一使用“江苏省渔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渔船油补的资料录入、数据审核、补助资金计算、数据汇总及各类申请、申报、发放、上报表格打印等相关工作均通过信息系统操作。即从2015年起,对国内捕捞渔船实行按作业类型和大小分档核算油价补贴。按渔船船长和功率(均以《渔业捕捞许可证》中载明的船长和主机总功率为准)进行分档,确定其补贴核算标准上限。对渔船主机功率未达到对应船长分段核算功率下限,以及对应船长档位未设定补贴上限标准的,自动按功率对应的低档次船长分档标准予以核算补贴。对海洋养殖机动渔船建立水产养殖油价补助与用油量及油价脱钩的机制。维持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贴核算方式基本不变,降低油价补贴核算标准,设置功率补贴上限,同时调低油价补贴资金测算标准。海洋养殖机动渔船可补贴功率上限为100千瓦,核算后仍高于以上标准的分别按照100千瓦核定,海洋养殖机动渔船补贴资金测算标准为0.048万元/千瓦(上限),可补月数按养殖证的有效月数进行核定。我市对2018年度符合油补条件的捕捞渔船399艘,作为第一批公示对象在启东信息公开栏(://.qidong.gov.cn/qdsnw/xxgk/xxgk.html)、各渔业服务组织进行资金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7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内,任何个人与单位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形式向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或启东市财政局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后即向市及财政部门进行申报打卡发放。

《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

国发〔2008〕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建立完善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规范的交通税费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院决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政策,对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石油需求不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以费代税、负担不公平等弊端日益显现;二级收费公路规模过大,结构不合理,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迫切需要理顺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机制。

近期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回落,为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及时把握当前有利时机,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对规范收费行为,公平社会负担,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促进交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成品油税费改革。

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不再新设立燃油税,利用现有税制、征收方式和征管手段,实现成品油税费改革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

1.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2.逐步有序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中央补助支持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相关方案和政策统筹研究,逐步有序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各地可以省为单位统一取消,也可在省内区分不同情况,分步取消。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制订,报院批准后实施。

3.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加上现行单位税额,提高后的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元,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每升0.8元。

4.征收机关、征收环节和计征方式。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征收(进口环节继续委托海关代征)。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纳税环节在生产环节(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计征方式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价内征收。

今后将结合完善消费税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

5.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后,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纳消费税予以返还。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6.新增税收收入的分配。新增成品油消费税连同由此相应增加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具有专项用途,不作为经常性财政收入,不计入现有与支出挂钩项目的测算基数,除由中央本级安排的替代航道养护费等支出外,其余全部由中央财政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分配给地方。改革后形成的交通资金属性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地方预算程序不变、地方事权不变。具体转移支付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落实。新增税收收入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是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具体额度以2007年的养路费等六费收入为基础,考虑地方实际情况按一定的增长率来确定。

二是补助各地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补助资金,用途包括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

三是对种粮农民增加补贴,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考虑用油量和价格水平变动情况,通过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相应的配套补贴办法给予补助支持。

四是增量资金,按照各地燃油消耗量、交通设施当量里程等因素进行分配,适当体现全国交通的均衡发展。

(二)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成品油定价既要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要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要反映石油稀缺程度,促进节约和环境保护,又要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1.国内成品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一段时间内平均价格变化超过一定水平时,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2.汽、柴油价格继续实行定价和指导价。(1)汽、柴油零售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由出厂价格和流通环节差价构成。适当缩小出厂到零售之间流通环节差价。(2)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汽、柴油供应价格,合理核定其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价差。(4)供军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按国家核定的出厂价格执行。(5)合理核定供铁路、交通等专项部门用汽、柴油供应价格。(6)上述差价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3.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上涨或剧烈波动时,继续对汽、柴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以减轻其对国内市场的影响。

4.航空煤油等其他成品油价格继续按现行办法管理。液化气改为实行最高出厂价格管理。

5.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上述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另行制定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三)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配套措施。

1.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国家实施有控制地调整汽、柴油价格措施时,原油加工企业会出现暂时性困难,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要继续按照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好内部利益关系,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保证市场供应。

2.完善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1)铁路货运价格,根据上年国内柴油价格上涨影响铁路运输成本增加的情况,由铁路运输企业消化20%,其余部分通过提高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疏导,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具体幅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铁道部确定。(2)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价格,首先在运价浮动机制内,由航空公司自主调整具体票价,需要调整燃油附加时,根据航空煤油价格影响民航运输成本变化情况,由航空公司消化20%,其余部分通过调整燃油附加标准或基准票价的方式疏导。调整燃油附加标准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燃油附加具体收取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航局按照上述原则确定。(3)出租车和道路客运价格,由各地进一步完善价格联动机制,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通过法定程序,决定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

3.完善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的机制。(1)种粮农民。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考虑给予补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2)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林业、渔业(含远洋渔业)。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上述行业增加的成本,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具体补贴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新的补贴办法从2009年起执行。(3)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成本,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4)低收入困难群体。各地综合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继续实行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机制。为合理调节石油涨价收入,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继续按相关规定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四)妥善解决改革的相关问题。

1.妥善安置交通收费征稽人员。妥善做好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成品油税费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要按照转岗不下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负总责,多渠道安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各地要锁定改革涉及的征稽收费人员数量,严格把关,防止突击进人。

对公路养路费征稽人员的安置措施:一是交通运输行业内部转岗;二是税务部门接收;三是地方人民统筹协调,多种渠道安置改革涉及人员。

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由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制订,报院批准后实施。

2.研究解决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特别是二级公路发展问题。地方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利用中央财政给予的支持政策,整合现有,更好地用于发展二级公路。同时有关部门要按照六费原有资金功能不变的原则,抓紧研究建立和理顺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促进普通公路健康发展。

3.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加强油品市场监测和监管,坚决禁止成品油生产企业为规避税收只开具而无实际货物交付和突击销售成品油等非正常销售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油品走私、经营冒伪劣油品以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五)实施时间。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切实做好改革的实施工作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是党中央、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共同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改革方案平稳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有关部门组成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部际协调小组,要切实做好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发展改革、价格、财政、交通、税务、编制、人事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保证队伍稳定和资金有效衔接。地方各级人民要切实担负起安置人员和维护稳定的责任,把人员安置的工作摆在推进改革的突出位置,提前筹划,周全安排,妥善安置。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改革前后资金安排及预算衔接工作;中央财政要通过向地方预拨资金,确保养护管理及人员经费等需要,保障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三)确保取消收费政策到位,严格禁止乱收费。各地要按照改革方案的统一安排,在2009年1月1日零时全部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已经提前预收的要及时清退,要加强检查,确保取消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对确定撤销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省级人民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位置和名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财务清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逃废银行债务。绝不允许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明令取消的各项收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下发配套文件,并加大督查力度。

(四)加强宣传解释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地方各级人民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舆论引导。

(五)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要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和社会动态,针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院报告。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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