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12月油价

2.自治区发放的出租车燃油补贴谁该拿

2017年4月油价_2011年4月油价

根据发改电[2010]165号通知,2010年4月14日零时,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将上调。汽柴油涨幅均为320元/吨(汽油约0.24元/升,柴油约0.27元/升)。(通知详细内容请见本文第二页)

燃油价格在14日零时上调是自去年3月25日以来,发改委第六次上调燃油价格。以下为2009年至今国内燃油价格调整表:

2009年汽/柴油价格变动表

时间 汽油价格调整(元/吨) 柴油价格调整(元/吨)

2009年01月15日 ↘140 ↘160

2009年03月25日 ↗290 ↗180

2009年06月01日 ↗400 ↗400

2009年06月30日 ↗600 ↗600

2009年07月29日 ↘220 ↘220

2009年09月02日 ↗300 ↗300

2009年11月10日 ↗480 ↗480

2010年04月14日 ↗320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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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北京/上海地区为例,涨价后汽、柴油价格(参考),实际价格以当地加油站价格为准。

涨价后北京地区最新汽油零售价(参考)

90号 6.48元/升 -

93号 6.92元/升 ↗0.26元

号 7.37元/升 ↗0.28元

98号 7.92元/升 ↗0.28元

涨价后北京地区最新柴油零售价(参考)

0号 6.88元/升 ↗0.28元

-10号 7.29元/升 ↗0.29元

-20号 7.64元/升 ↗0.31元

-35号 7.92元/升 ↗0.32元

涨价后上海地区最新燃油零售价(参考)

油品型号 原价

(元/升) 现价

(元/升) 涨幅

(元/升)

90# 汽油 6.19 6.43 ↗0.24

93# 汽油 6.61 6.87 ↗0.26

# 汽油 7.03 7.30 ↗0.27

98# 汽油 7.61 7.88 ↗0.27

0# 柴油 6.50 6.77 ↗0.27

-10# 柴油 6.89 7.18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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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成品油价格调整问题答记者问:

1、从去年11月国内油价调整至今已有5个月时间,为什么现在才调整油价?

按照成品油价格机制,只有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才会启动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去年11月1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国际市场油价相对稳定,因此,国内成品油价格连续几个月未作调整。今年2月中旬以来,受全球经济复苏向好等因素影响,石油需求上升,国际市场油价连续上涨,3月份后基本维持在每桶80美元以上,4月6日WTI原油期货收盘价格为每桶86.84美元,达到近一年半以来的最高水平。目前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了4%的调价边界条件。在此基础上,国家统筹考虑国内经济形势、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及下游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提高320元,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零售价格每升分别提高0.24元和0.27元。总体上看,这次价格调整既遵循了定价机制的基本要求,又兼顾了各方面的利益,对提价幅度作了适当调控。

2、油价调整后,将取哪些措施缓解对下游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影响?

2006年3月实施石油价格综合配套改革时,国家建立了对种粮农民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等四个配套机制,其目的就是为了缓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下游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影响。

这次成品油调价后,国家将按照既定的补贴政策,继续对农业、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给予补贴,对出租车行业给予临时补贴。各地将综合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价格调整和其他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等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同时,为控制调价连锁反应,这次成品油调价后,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铁路客货运价格、民航燃油附加标准均不提高。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将综合取增加补贴、适当调整出租车运价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进行疏导。公路客运价格允许适当疏导,但必须从严控制,由企业自行消化一部分成品油提价带来的成本增支因素,防止价格水平不合理上涨

2011年12月油价

油价调整时间表

1月油价调整时间:1月14日24时。

2月油价调整时间:2月4日24时,2月18日24时。

3月油价调整时间:3月3日24时、3月17日24时、3月31日24时。

4月油价调整时间:4月15日24时,4月29日24时。

5月油价调整时间:5月18日24时。

6月油价调整时间:6月1日24时,6月15日24时。

7月油价调整时间:7月1日24时、7月15日24时、7月29日24时。

8月油价调整时间:8月12日24时,8月26日24时。

9月油价调整时间:9月9日24时,9月23日24时。

10月油价调整时间:10月15日24时,10月29日24时。

11月油价调整时间:11月12日24时,11月26日24时。

12月油价调整时间:12月10日24时、12月24日24时。

油价趋势走向2022

2022年油价预测最新消息,2021年以来,受不少利好因素刺激,国际油价向上走势表现强劲。其中全球多地库存数据下降、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及非欧佩克产油国维持减产的决定、疫苗接种。

需求持续反弹等因素都对油价上涨形成支撑,纽约轻质期货价格曾在2021年10月攀升至2014年以来的新高,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也处在近3年来的高点。展望2022年,市场对油价看涨的情绪依然强烈,但同时伴随着高度不确定性。

环保打压了石油供给,比如美国页岩油。各国大力发展新能源,也会让传统能源的投资减少,客观上造成长期的供给不足,从而抬升油价。而且,要大力发展新能源,也需要传统能源的价格高一些。

自治区发放的出租车燃油补贴谁该拿

地区 90号汽油 93号汽油 号汽油 0号柴油

北京 - 7.63 8.10 7.53

上海(国IV) - 7.55 8.03 7.42

天津 6.74 7.23 7.62 7.06

重庆 6.95 7.35 7.77 7.14

福建 6.74 7.13 7.53 6.98

甘肃 6.69 7.07 7.66 6.93

广东II 6.75 7.27 7.87 7.04

广东III 6.95 7.49 8.11 7.25

广西 6.73 7.07 7.50 6.99

贵州 6.71 7.22 7.51 7.08

海南 7.62 8.27 8.79 7.18

河北 6.74 7.28 7.65 7.06

河南 6.79 7.21 7.57 7.07

湖北 6.80 7.20 7.65 7.10

湖南 6.80 7.25 7.69 7.09

吉林 6.81 7.22 7.88 6.98

江苏 6.80 7.21 7.62 7.03

江西 6.71 7.22 7.75 6.81

辽宁 6.76 7.19 7.66 6.94

内蒙古 6.72 7.16 7.62 7.02

安徽 6.78 7.24 7.66 7.11

宁夏 6.77 7.17 7.56 6.98

青海 6.84 7.19 7.51 7.06

山东 6.75 7.20 7.72 7.06

陕西 6.76 7.17 7.58 6.96

山西 6.77 7.24 7.81 7.13

四川 6.86 7.31 7.64 7.16

西藏 7.74 8.33 8.53 7.59

黑龙江 6.96 7.33 7.72 6.85

新疆 6.66 7.19 7.60 6.98

云南 6.88 7.32 7.80 7.19

浙江 6.73 7.20 7.67 7.04

深圳 - 7.47 8.06 7.25

自治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

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新运便函〔 2012

〕31号

根据《关于拨付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及2012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拨资金的通知》(新财建〔2012〕29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一、发放金额

自治区财政厅核拨2011年度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款165404万元,其中:农村客运69402万元,出租车 52289万元,城市公交43713万元(含2010年油价补贴发放剩余资金3017万元,这部分剩余资金并入2011年度油价补贴中一并发放)。

二、发放时间

2012年9月15日前必须将补贴发放到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手中。

三、发放单位及渠道

农村客运和由运管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运管部门负责发放,原来由建设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放。

油价补贴款由自治区财政厅拨付自治区运管局油价补贴专户,自治区运管局拨付给各地交通运输局和各地运管局,各地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再分别拨付各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发放到所管辖的经营者手中,各地运管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运管局发放,各地交通运输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交通运输局或其指定部门发放。

四、发放范围(不包含兵团)

截止2011年,在交通(或建设部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有效手续(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已参加2011年年审)正在营运的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辆(兵团车辆除外,兵团车辆补贴由兵团有关部门发放),即2011年度燃油申报车辆数据。

2011年未变更车辆、新增车辆、报废车辆、更新车辆按照其实际经营时间(按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其中农村客运中报废更新车辆,按更新前的报废车核算车头款,更新车辆不核算车头款,报废更新车分别按实际经营时间核算客位款。2012年度新增车辆、补审车辆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2012年度报废更新的车辆按上年底登记在册时车辆的客位数发放。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应当严格界定发放对象,严禁对超范围经营、未办理合法营运手续的车辆发放。

五、补贴车数及标准(各地具体发放金额见附件)

1、农村客运:19223辆

农村客运按运行线路分网络发放。(下面定义中的本辖区是指本地州市内的范围)

农村客运一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一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161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二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县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县、团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二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2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网络:指地、州、市内的乡、镇、村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连队发往本辖区的连队。

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3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2、城市公交:10442.5标台(9658辆)

城市公交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也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城市公交每标台每经营月补贴款=

4169元

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专业名词,指的是不同类型的运营车辆按统一的标准当量折算成的营运车辆数。

3、出租车:43879辆

出租车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出租车每辆每经营月补贴款=

1107元

六、油价补贴申报发放程序

1、燃油申报

所有城乡道路客运企业及车辆按要求进行交通运输部网上申报工作,据实填写燃油消耗等相关数据并打印盖章上报交通运输局或运管局并留档备查。各级交通运输局和各级运管局按要求严格分级审核,县局审核完企业车辆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明细表及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所在地区局并留档备查。地区局客运部门审核县局及地区局直管车辆是否符合发放范围,统计人员审核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自治区运管局并留档备查。自治区运管局审核全区车辆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委会通过并签字盖章,经交通运输厅审核后上报交通运输部并留档备查。

2、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统计表

油价补贴资金到位前,按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附表要求统一填写农村客运、出租车和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基层表和发放统计表。严格按照燃油申报数据据实填写,车辆、营运时间等信息必须同燃油申报数据一致,燃油申报中未包括的车辆按规定不许填报。上报统计表必须由客运业务部门复核后,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并留档备查。

3、根据油补资金制定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方案及办法,确定油价补贴标准,上报交通运输厅及财政厅批准。

4、划拨油价补贴资金给各地区,各地在发放前进行相关宣传并将《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进行公示。

5、油价补贴申领、发放和登记。按照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统一格式的《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要求登记领取油价补贴款,并将相关材料及登记表格归档。

6、发放完毕报送发放总结。

7、分级监督、检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

七、油价补贴款发放要求

1、发放告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在发放前必须将《油价补贴发放资金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在业务大厅、企业及车辆经营场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4天,在公示前,各地要召集企业召开油价补贴发放、布置会,同时要对油价补贴发放政策进行对外宣传。公示期间有疑义的,可以及时反映,待问题解决后再发放。

2、发放要求

(1)补贴对象为成建制企业

企业填报《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基层统计表》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向交通运输局、运管局上报并留档,而且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经营者(承租人)复印件。《统计表》和《发放登记表》信息要相符,对于2011-2012年变更经营者(承租人)的,车辆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中要明确具体发放对象。如有争议的,待企业协调解决后再发。企业在补贴对象领款并在《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上签字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一份给交通或运管部门。

企业在发放油价补贴过程中,交通、运管部门必须派人现场监督,同时邀请当地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严禁企业截留油价补贴款。

(2)补贴对象为个体经营者

个体经营者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复印件。交通、运管部门负责根据补贴类别分类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由个体经营者签字领款。

个体经营者2011-2012年在交通、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过户手续的,以办理过户手续日期为界分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过户双方在领取油价补贴款后,如有油价补贴归属协议的,双方按协议约定自行分配,如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分配,另一方可凭协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发放结束后,油价补贴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所有油价补贴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八、油价补贴企业车辆相关管理规定

1、车辆要求

(1)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网联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纳入重点营运车辆监管范畴。

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车辆座椅安全带。

今后对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价实施细则》擅自涨价的农村客运车辆,擅自涨价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农村客运车辆,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享受油价补贴的出租车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总体技术要求》安装运营专用设备,包括智能服务终端、计价器(含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服务评价器、智能顶灯、摄像装置等为驾驶员、乘客提供运营服务的专用硬件装置。

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原则上一个地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由一家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2014年1月1日前必须与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对到期不安装计价器和已安装不使用的出租车,不予发放相应的油价补贴。

(3)自2012年9月1日起,对违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海南三亚和甘肃白银市平川区出租车群体有关情况的通知》(新交运〔2012〕26号)精神,擅自许可的出租车,不予发放油价补贴。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出租车,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监督办法

(1)过渡期内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享受农村客运油价补贴的车辆必须进行考核,由该车辆经营的农村客运线路终点地乡(镇)或村委会进行出具相应的证明,证明其每月经营的趟数,服务质量的优劣。

(2)对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由车籍所在地的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通过或企业监管平台系统对该车运行轨迹进行监管,确定其每月经营的营运数据。

(3)对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在发放燃油补贴时,必须由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在车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无举报投诉方可按规定发放。

九、监督检查

自治区人民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非常重视,财政部、财政部驻疆专员办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不定期检查补贴款落实情况。各地交通局、运管局要做好油价补贴款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虚报冒领现象发生。

十、工作进度及资料汇总上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定期上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每月10日、20日向自治区运管局报送《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3),以便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并在发放完毕后将《发放汇总结余表》(详见附件4)和总结上报自治区运管局。

十一、补贴资金科目

补贴资金列《2011年收支分类科目》214类“交通运输”第04款“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第01项“对城市公交的补贴”、第02项“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第03项“对出租车的补贴”。

油价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补贴。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负责做好协调、政策解释和核实工作,及时上报,防止不稳定的发生。

附件1:《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运管局)》、《2011年全区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交通运输局)》

附件2:《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级网络)》、《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附件3:《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

附件4:《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汇总结余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