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基本介绍

成品油价格预测_成品油价格

国际油价都是按原油说的,国际上一桶油(油价在80--170美元之间波动)是42加仑

1吨约等于7桶,美欧等国的加油站,通常用加仑做单位,我国的加油站则用升计价。1桶=158.98升=42加仑

但是,国内说油价都是指成品油,新闻说一吨上涨300-500元,加油站涨0.25元/升,说的都是成品油(汽油和柴油)

肯定是成品油价格高,原油一吨6000块钱左右,成品油8000-11000(汽柴油密度相差很大),因为有炼厂的加工环节,而副产品都是沥青和塑料、石脑油一类的便宜东西。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基本介绍

1吨X7.33(桶)X45(美元/桶)X6.25(人民币元/美元)X(1+30%+15%)=2989元人民币/吨。从原油炼制成成品油的成本大约是原油价格的30%,销售、运输等流通环节成本大约为原油的15%,7.33桶原油相当于1吨原油,若按1美元兑6.25元人民币计算,1吨国际原油炼制成成品油的价格为:1吨X7.33(桶)X45(美元/桶)X6.25(人民币元/美元)X(1+30%+15%)=2989元人民币/吨。习惯上把未经加工处理的石油称为原油。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院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而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的。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 2008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目的在于理顺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系,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根据新的价格形成办法,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以使成品油价格能够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合理利用与公平竞争。

2013年3月26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624 号)》发布,(一)缩短调价周期。将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  为节约社会成本,当汽、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二)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油种。根据进口原油结构及国际市场原油贸易变化,相应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油种。

“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形成后,价格其实是有降有涨的。在这个过程中,机关要逐步完善有关机制和管理办法,市场主体也要逐步适应价格上下波动的经常性情况。”

根据相关监测数据,本次成品油调价前20天,布伦特、迪拜、米纳斯三种原油价格平均价比前期调价基准价大约提高了5%以上。所以,这次国际油价的持续上涨已经超过了20天,发展改革委经过观察和研究,决定上调油价。

据了解,在此机制下,成品油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或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对于一些加油站进行的降价促销,国家对成品油实行的是最高限价,企业可以在最高限价之下自行定价,国家是支持合法的市场竞争的。